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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食品、环境等领域相应农药成分残留检测,以及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、分析仪器校准、分析方法确认评价等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二级纯度标准物质二苯胺农药纯度标准物质(GBW(E)060940)为溶质(CAS:122-39-4),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,采用重量-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,并采用气相色谱法(GC-FID)进行量值核验。在制备和定值过程中,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本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朔源至GBW(E)060940二苯胺农药纯度标准物质。
三、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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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物质名称 |
标准值(μg/mL) |
相对扩展不确定度%(k=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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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醇中二苯胺溶液标准物质 |
100 |
3 |
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、均匀性、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按照JJF 1343-2022《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、稳定性评估》要求,以气相色谱法(GC-FID)对标准物质均匀性和稳定性进行监测,采用方差分析(F-检验法)对均匀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直线拟合法(t检验法)对稳定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结果表明该标准物质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。
本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,有效期为12个月。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生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储存及使用
1.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安瓿瓶包装,不少于1mL/支,(2-8)℃冷藏避光保存。
2.温度高于35℃时,增加冰袋和保温盒运输,温度低于-18℃时,加保温盒运输。
3.使用前于室温(20±3)℃平衡4小时,并摇动均匀,安瓿瓶一经打开,应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。
4.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,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。
注:由于运输及储存温差变化大,可能会引起瓶壁或瓶口有冷凝水凝聚现象,请放心使用。
声明:
1、本标准物质仅用于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,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,不予承担责任。
2、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、包装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
3、仅对加盖“四川普西奥标物科技有限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”的完整证书负责,请妥善保管此证书。
4、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,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。